为进一步规范刑罚裁量权,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增强量刑的公开性,实现量刑均衡,维护司法公正,根据刑法和相关司法解释以及人民法院制定的《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结合我省的刑事审判实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量刑的
由谁提供或收集的,收集的方法是否正确,证据的形成与收集是否受到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具体地说是要审查有关人员是否出于不良动机,提供虚假的证据;有关人员是否因生理上、心理上、认识上、表达上等原因,提供了不实的陈述;侦查人员收取证据
刑事诉讼法一百六十九条规定: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 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该条对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 168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必须查明以下内容: 一、事实清楚 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查明犯罪事实、情节,是正确定罪量刑的前提,查明证据是否确实、充分,是正确定罪量刑的依据
一、基本要求 审查起诉是一项重要的诉讼活动,在整个刑事诉讼过程中,处于承前启后的中间环节。为保证审查起诉得以顺利进行,审查起诉的具体方法和步骤应当符合如下要求: 1.各级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应与人民法院审判管辖相适应; 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