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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交警部门是怎么划分责任的?

发布日期:2019-03-19来源:未知浏览次数:

案例一:2016年张某驾驶甘E3601号小型轿车在庄浪县某路段行驶,车辆转弯过程中与何某无证驾驶的摩托车发生碰撞,致摩托车上乘车人李某受伤、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张某转弯时未观察道路状况、未让直线行驶的车辆通过,负事故主要责任;何某无证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时,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负事故次要责任,乘车人李某无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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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二:2017年孙某驾驶甘J5129号吉利牌出租车在陇西县某路段行驶,车辆转弯过程中与周某无证驾驶的、直线行驶的摩托车发生碰撞,致摩托车上乘坐人周小某受伤。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孙某未观察道路状况,转弯未避让直行车辆,是本次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负事故全部责任,周某、周小某无责任。

案例三:201711,杭州萧山一交叉路口,任某驾驶无号牌电动车未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与一辆正常行驶至该路口的小轿车发生碰撞,致小轿车驾驶人死亡、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事故经交警大队认定,任某,负事故主要责任。

案例四:20175月,钱某驾驶摩托车(车上乘坐人王某)在中山市火炬开发区中山六路行驶,行至某人行横道线处时,与横过道路并低头看手机的发生碰撞,致摩托车乘坐人王某死亡,钱某、吴某受伤、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交警部门认定吴某负事故主要责任,钱某负事故次要责任、王某无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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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案例中,有的事故发生经过差不多,但所负责任不同;有的事故当事人行为危害程度明显不同,但所负事故责任相同。那么疑问来了,交警部门划分责任的考量因素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规定,结合社会实践及有关理论,交警部门认定交通事故责任一般主要考量以下几个方面:

(一)行为归属原则

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必定有人的行为,而每个人的行为在事故中的作用力是不同的,基于客观事实,分析各当事人对事故作用的大小,进而认定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例外情形时,未成年人的事故责任承担问题。或许未成年人的行为引起了交通事故,然基于法律规定,则需有由其监护人承担相应责任。

(二)因果关系原则

当事人存在有违法行为,是否一定在事故中起作用,违法的严重程度与在事故中的作用并不成“正比”,有些行为并不违法,但在事故中也起到了作用,也有些违法行为很严重,但在事故中并未起作用。行为与该事故的发生没有因果关系,也没有加重事故后果。同样,交通事故当事人的某些违法行为也不一定是导致事故的原因。要确定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责任,其行为必须与事故有因果关系。如,假设“如果没有某当事人的行为,事故会不会发生”或者“用某行为代替某当事人行为是否避免事故发生”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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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路权原则

即基于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路的行人、非机动车、机动车应当遵守有关规定,各行其道,如“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即发生交通事故后,根据事故现场照片、视频、当事人陈述等,还原基本事实,进而比照法律规定认定谁的路权更应保护。

(四)安全原则

社会生活中,参与道路交通的当事人年龄、驾驶技术、驾驶习惯等皆存在差异,不能完全要求整齐划一,且不现实。在此客观背景下,有关当事人应当采取合理避让及合理操作方式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即交警部门考量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是否合理。

(五)结果责任原则。

行为人的行为虽未造成交通事故的发生,但加重了事故后果,应负事故责任,即结果责任原则。

(六)损失均衡原则。有些交通事故或许当事人都有过错,然承担损失的能力却是不同的,为均衡损失、分散损失实践中当事人则通过协商方式确定事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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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载坤律师温馨提示:根据201851日施行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规定,简易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可以申请复议,且自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注:三日系自然日,而非工作日)。

以上内容系根据法律规定、有关著述、结合相关案例整理所得,希望对读者有用。其中人名、皆系化名